第五十一章 天边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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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镇子上罕见的迎来几位拖家带口的旅客,他们衣装朴素,行李稀少,分明远道而来却并不像是打算旅居至此的人。
    他们就近选择了一家靠近小镇出口的馆驿,先安放好马匹,然后有个一身黑袍的男人走去找掌柜。
    “这个镇子叫什么名字?”他放下兜帽,露出一张满是胡茬的脏脸。
    “客官,此镇名叫诛仙镇,传说百年前山上有仙人下凡作乱,镇上的百姓们就从四面八方招揽来七名武功高强的勇士保护镇子,因缘得名诛仙镇。”
    黑衣男子继续问:“你说的山难道是昆仑山?”
    “对,诛仙镇就在昆仑山山脚下,这里有沃土千里,交通便利,一直都是县里的大粮仓啊!”
    “那山上现在还有道观吗?我想去寻找一些故人,曾经,我师父在二十年前离开了昆仑山。”
    “二十年前?”掌柜摸了摸自己白色的髭须,仿佛是在炫耀自己的阅历,趾高气昂地问道:“二十年前倒是听说过有,不知道公子要去哪一个道观?”
    黑衣男子道:“灵蛇观,我的师父自幼在那修行,大概生活在那里接近二十年的时间。”
    “慢着慢着,你的师父在那里活了二十年,然后又在二十年前离开?也就是说,灵蛇观至少在四十年前就已经存在了?可是,我怎么没听说过……”
    黑衣男子拱手致意:“打扰了,在下还有一事相求,初到贵地,人生地不熟,身上盘缠也不多了,如果掌柜的有门路介绍,在下略通武艺,不过在下做事有一个原则,那就是不接杀人的活。”
    讲罢,黑衣男子回头找到自己的家人坐在一起,吃喝了一阵。不过须臾,掌柜笑嘻嘻地走过去作揖道:“这位公子,你既会武艺,怎不去陆家那里试一试呢?陆天秀是我们镇上数一数二的青年才俊,不仅是因为他田产最多,而且陆公子仁厚待人,经常以非常低廉的租金把名下的荒地租出去,若是有农民开垦成功了,他就会把这处田产赠予农民,没有任何代价和条件,以此鼓励农民勤奋耕作,不少农民也愿意租借他的田地。”
    黑衣男子道:“这世上居然有这种人?”
    “是呀,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,陆公子深谙此理,我们诛仙镇之所以能够成为天下粮仓,离不开陆公子的经营之道。”掌柜连连点头,对陆天秀赞不绝口:“就是这样一等一的大好人,终于要成亲了!是以近来陆家广招能人异士以迎接新娘子的到来,像公子这样的有武艺傍身之人何不去试试,若是能帮到陆公子,镇上的大家也会对你们刮目相看哦!”
    怀抱婴孩的贤惠女人此时附和道:“凤哥哥,等等我们一起去吧?”
    “好。”白凤应允,随即看向另一个年纪较小的姑娘:“阿珂,如果事情顺利,就拜托你照顾好嫣儿和喜儿了。”
    俞珂欣然接受。
    饭后,几位旅人结伴穿过小镇,来到一片金黄的田野之上,其间沟壑相交,鸡犬相闻,有几户人家还在抢收麦子,不然就会赶不上播种的时候,在秋收之际,田亩间总会如此热闹。
    成熟的麦子会散发出一种清香,随着波动不息的金色大地一起随风沁入旅人的鼻子里,无数野花盛开后凋敝的香味也夹杂在其中,慕容嫣数次想要下马摘花,这是她旅行中为数不多的情趣了,不过为了尽快赶到陆天秀那里,她克制住了这种心情。
    不过,收获的喜悦总是瞒不住的,这仿佛是源自人类的天性,早已渗透进骨子里的东西,就像是看见孩子呱呱坠地。
    没过多久,他们来到馆驿掌柜说的地方,据称陆天秀会经常在此地出现。未几,白凤在旁边的田野上发现有一個男人正在耕作,然后把农具递给另一个年纪较小的男孩,让小男孩按照自己方才的松土方式再做一遍。
    白凤趁这空当上前询问道:“请问,陆天秀在这附近吗?在下略通武艺,想要加入陆家的迎亲队伍。”
    男人抹了抹额头上的热汗,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小茅屋说道:“你直接去找徐七爷吧,他是陆家人专门雇佣来看守田产的护院。”
    白凤远远望去,果然看见不少人聚集在茅屋前挥舞刀剑,旋即向农夫致谢,把马匹拴好,徒步走去。
    徐七爷穿着一身道袍,眉头紧锁,开口闭口就是让手底下的人勤加练武,决不能在迎亲之事上含糊应付。
    他见白凤几人走来,马上问道:“又是来浑水摸鱼的?这次居然把老婆孩子都带来了,哈哈哈,我可不会因此同情你,没有武功的人一律免谈!”
    白凤道:“在下初到宝地,不知规矩,若是七爷需要什么‘见面礼’我立刻便去筹办,只是奈何我一身武艺,竟无施展之处?七爷也看到了,我的家人需要我,需要这份口粮。”
    徐七爷拿起佩剑走到白凤跟前,端详道:“谁要什么见面礼?你会武功的话就跟我过一招,若是能接住我一剑而不倒下,就算你过关了。”
    时人见状,纷纷议论道。
    “徐七爷的魁星点剑,讲究的就是快、准、狠,若是被点中要命的穴位,短时间内很难站得起来。”
    “这厮不知从何而来,七爷你可不要轻敌啊!”
    “我看是徒有其表,就没见过带着老婆孩子闯江湖的。”
    徐七爷面对诸多闲言碎语,没有任何回应,只对白凤严肃地讲道:“拔剑吧,你先做好准备。”
    “让我拔剑,可是要见血的。”白凤冷笑一声:“用木剑比较好,只是切磋而已。”
    “哼,狂妄小儿。”徐七爷拔剑出鞘:“少废话,接招吧!”
    魁星点剑取巧劲从上至下挥剑,迅捷无比,若是从正面格挡,剑尖依然会顺势往下弹到敌人身上,材质极软的长剑则会拥有更诡谲的攻击方式。
    徐七爷的魁星剑,则是其中的翘楚。
    然而白凤只是站在原地,猛力向上挥动佩剑以力击力,竟直接将徐七爷的魁星剑打飞到空中!
    他不屑于拔剑:“早就说了,用木剑比较好。”
    话音刚落,身后传来阵阵稍显孤单的掌声,慕容嫣和俞珂看得津津有味,不断向别人推荐着自己的相公和义兄。
    “好厉害!”
    “义兄,下次你也要教我这招。”
    徐七爷见白凤器宇不凡,当即同意了他的加入。不久,他到农田里带来两个农夫打扮的男人,介绍道:“这位就是陆家的陆天秀公子,这位是小公子,陆瑾轩。”
    白凤与慕容嫣、俞珂皆大惊失色。
    “这不是方才在农田上遇见的农夫吗?”白凤作揖道:“刚才多有冒犯,请陆公子和小公子不要介怀。”
    陆天秀敞亮着胸怀,头巾全是汗,很随和地拍拍白凤的肩膀:“无碍,方才我只是在教我那个秀气的弟弟做做农事,省得他整日呆在屋里头。有公子这样技艺高超的剑客加入,这迎亲之事,我已经无虑了!”
    “陆公子拥有众多田产,竟也会亲自做农耕之事,着实罕见!”慕容嫣在旁夸耀道:“只有像陆公子这样的人才能够真切体会到平民百姓的艰苦之处,请受小女子一拜。”
    “吼吼吼,夫人言重了。”陆天秀让人从茅屋里把登记用的名册拿来,然后问道:“请问公子姓名?”
    白凤说:“叫我‘黑衣人’便好。”
    “要真名哦?!”陆天秀有些迟疑,原本还想亲笔写下白凤的名字:“若是不方便,那就这样吧。”
    “不是不方便,而是不可以,知道我名字的人都会遭遇不幸。”白凤面色一沉,转身回到家人身边,与他们一起骑马回到馆驿歇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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