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六章 撞进陷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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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仗不看武器的光鲜亮丽与否,主要看武器掌握在谁的手里。
锦衣卫的武器漂亮吧,可是他们太大意了,连奢崇明摸到营寨边都没有注意到。
“看来,今天的偷袭是个毫无悬念的胜仗啊。”乌鸦说道。
奢崇明点了点头,突然他心头一动,道:“既然胜利唾手可得,这个营地里所有的东西就都是我们的,我们不能用火攻。火可不好玩的,什么好东西都挡不住一把火。锦衣卫的黄金盔甲、军帐、兵器,都挺值钱的,火一烧可就都没了。”
黄金盔甲自然烧不掉,所谓真金不怕火烧。可是烈火一起,黄金融化变形,虽然黄金没少,但金锭的价格可比金制盔甲的价格便宜多了。
乌鸦不贪,不是他视金钱如粪土,而是抢来的钱与他无关,那是奢崇明的个人财富。既然与他无关,金锭与金制盔甲就没有什么分别。
不过他也支持奢崇明的决定,因为他盯上了锦衣卫的帐篷。
在随着奢崇明狼狈逃窜的这么些年里,他可是吃够了帐篷的苦。一到阴天下雨,就要了亲命。外面大雨,里面小雨,有时天晴了,里面还下雨。为啥,因为帐篷没干。
他注意到锦衣卫的帐篷似乎特别厚实,别说小雨,就算是倾盆大雨、瓢泼大雨……反正无论什么样的大雨都扛得住。虽说这帐篷有点重,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,反正又不是自己扛。
乌鸦看着已经解开了绳索的叛军,小声命令道:“悄悄地摸进去。一刀一个,把帐篷里的锦衣卫全部干掉!注意,别把帐篷弄破了,那可是我们的宝贝。”
叛军士兵也舍不得放火,火海无情。一把火能把那些士兵手上的财物烧为灰烬。真放火,他们抢谁去?
一队叛军蹑手蹑脚地走到锦衣卫大营门口,他们轻轻地抬起摆放在大营门口的鹿角、拒马。大概是门口摆放了这么多锋利的防具,锦衣卫大感放心,居然连哨兵也没有布置就休息去了。
叛军搬运鹿角、拒马的时间不长,也没有惊动锦衣卫。
奢崇明紧张地看着开门的叛军。手心里捏了一把汗。
其实,奢崇明也有第二手准备,他派了许多士兵站在营寨的围墙边。如果锦衣卫有所警觉,便翻越寨墙进去偷袭。但寨墙上鹿角众多,翻越时。士兵受伤必然惨重,而且营寨这么大,从边上突入,极易迷路。
幸好锦衣卫的警惕性太差,大门洞开都没有发现。
叛军长驱直入,分成数个小队,守在各个帐篷边。
见叛军已经各就各位,奢崇明脸现狞笑。大吼一声:“杀呀!”
奢崇明站在营地外面,就算声音再大也传不到里面。他旁边的传令兵点起火把,这才是真正的动手信号。
叛军早就等得不耐烦了。见到信号,拔出腰刀,同时冲进各个帐篷,
就听“哎哟”之声连起,叛军们一个个人仰马翻。仔细一看地面,什么陷坑、绊索应有尽有。特别是帐篷中间那个大坑。不但深,而且还插满了尖尖的木桩。没有收住脚的。直接掉进了大坑。要是被木桩插中脑门或心脏还好,直接挂了。没有痛苦。要是插到别的地方,那可得挣扎很久才会死。
搞什么搞嘛,好好的地面,干什么挖成这个样子?
叛军心知不妙,立刻退出营帐,往回就跑。可是刚才平坦的路面上突然出现了很多绊索,叛军们纷纷变做滚地葫芦。
太没天理了吧,哪有在营地里放这玩意的,难道你们自己就不要起夜吗?
营地里突然亮起无数的火把,把地面照得亮如白昼,接着便响起爆豆般的铳声。
锦衣卫实在是太欺负人了,人家都摔成这个样子,你不扶一把,安慰一下,反而拿火铳打人,还要不要脸了?
乌鸦大惊,道:“大王,快让士兵退出来,我们上当了。”
奢崇明脸色阴沉,道:“来不及了,放弃里面的士兵,我们直接走。”
说完,奢崇明命令留在外面的士兵,后队变前队,直接撤退。
奢崇明带来三万士兵,刚刚冲进营地的起码不下三成,奢崇明居然说放弃就放弃,尽显一代枭雄本色。
奢崇明逃惯了的,说走,转身就走。他的士兵也和他一样,不过他们可没有忘记摸黑逃走的神器——绳子,抓着绳子一队一队撤退。
向导张皇失措,追上去问道:“大王,我怎么办?”
奢崇明狞笑道:“对呀,差点忘了你,就是你把我们带进陷阱里的。”
说完,奢崇明拔出腰刀,一刀就砍向向导。
这一刀既准又狠,向导斗大的脑袋飞上了半空,鲜血狂飙。
在惊慌中,人总有一点依赖心理,小兵看队长,队长看主帅。向导虽然不是士兵,他也习惯性地找主心骨,这里的主心骨自然是奢崇明。谁知这一找,把他的小命给送掉了。
------------------
奢崇明这边胆战心惊,锦衣卫那边却是欢声笑语。
朱由诚终于成功地把奢崇明的叛军吸引到了北社,这怎么不让苦苦等候的锦衣卫欣喜惹狂呢。
朱由诚知道奢崇明绝不敢正面攻击锦衣卫大营,十有八|九是夜袭。
朱由诚很不喜欢打防御战,特别是夜间的守营之战。因为火力全开,很容易把叛军打到崩溃,到后面抓俘虏是件非常麻烦的事。像上次打乌蒙土司,虽然轻易击溃了叛军,可是后面却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抓俘虏。
他想来想去,决定坑一把奢崇明,用陷阱坑掉一半的叛军,然后封锁营门,来个关门打狗,把剩下的叛军也全部歼灭。
可是要坑奢崇明,就要土工作业。而北社土司必定派人日夜监视着锦衣卫营地,虽然他们并不一定知道锦衣卫在干什么,但总归不好。
朱由诚有心派人把北社土司的细作清除,又怕打草惊蛇。
正在踌躇之际,白夷召开歌舞大会,黑夷们的视线大部分转移到大会上。而北社土司的细作又不是专门的军事间谍,有些竟然混进歌舞大会,拐骗无知少女去了。
朱由诚大喜,忙命令陈国齐指挥五个千户的士兵大挖陷阱。这也就是侍卫当时为什么拦住客青青和马云娘,不让她们进帅帐的原因。
朱由诚当然不可能让士兵整晚不睡,等着奢崇明自投罗网。
他在北社城外投放了大量的斥侯。约定以鸟叫为信号,北方正是布谷鸟的叫声。朱由诚一听布谷鸟的叫声,就是知道奢崇明自北而来,做好了准备。
至于为什么奢崇明反复搜查,都没有发现锦衣卫的斥侯,原因很简单,锦衣卫的斥侯都是穿墙过户,高来高去的高手,虽然不能以一敌十,但藏匿身形还是不成问题的。
现在奢崇明撞进陷阱,锦衣卫全体将士都舒了一口气,这几天的苦,没有白吃。
正待关门打狗之际,奢崇明居然转身就走。
朱由诚不由暗暗咋舌,果然是心狠手辣,这么多士兵,说放弃就放弃,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。
不过,既然费尽心思把奢崇明吸引过来了,又怎么可能将他轻易放走呢?
朱由诚把陷在营地里的叛军留给陈国齐消灭,自己带着五千锦衣卫衔尾追击。当然,他的小尾巴信王不等朱由诚下令,就很自觉地跟在他的身后。
朱由诚也没有办法,只好叮嘱那些士兵千万注意信王的安全。
奢崇明不愧是逃跑专家,就在朱由诚交待事情的短短时间,奢崇明已经逃得不见踪影了。
虽然锦衣卫的行军速度不慢,但毕竟是夜间,行路艰难,竟然和奢崇明的速度持平,虽然没有追丢,但也没有缩短两者之间的距离。看来,要追上奢崇明,还非得到白天不可。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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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仗不看武器的光鲜亮丽与否,主要看武器掌握在谁的手里。
锦衣卫的武器漂亮吧,可是他们太大意了,连奢崇明摸到营寨边都没有注意到。
“看来,今天的偷袭是个毫无悬念的胜仗啊。”乌鸦说道。
奢崇明点了点头,突然他心头一动,道:“既然胜利唾手可得,这个营地里所有的东西就都是我们的,我们不能用火攻。火可不好玩的,什么好东西都挡不住一把火。锦衣卫的黄金盔甲、军帐、兵器,都挺值钱的,火一烧可就都没了。”
黄金盔甲自然烧不掉,所谓真金不怕火烧。可是烈火一起,黄金融化变形,虽然黄金没少,但金锭的价格可比金制盔甲的价格便宜多了。
乌鸦不贪,不是他视金钱如粪土,而是抢来的钱与他无关,那是奢崇明的个人财富。既然与他无关,金锭与金制盔甲就没有什么分别。
不过他也支持奢崇明的决定,因为他盯上了锦衣卫的帐篷。
在随着奢崇明狼狈逃窜的这么些年里,他可是吃够了帐篷的苦。一到阴天下雨,就要了亲命。外面大雨,里面小雨,有时天晴了,里面还下雨。为啥,因为帐篷没干。
他注意到锦衣卫的帐篷似乎特别厚实,别说小雨,就算是倾盆大雨、瓢泼大雨……反正无论什么样的大雨都扛得住。虽说这帐篷有点重,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,反正又不是自己扛。
乌鸦看着已经解开了绳索的叛军,小声命令道:“悄悄地摸进去。一刀一个,把帐篷里的锦衣卫全部干掉!注意,别把帐篷弄破了,那可是我们的宝贝。”
叛军士兵也舍不得放火,火海无情。一把火能把那些士兵手上的财物烧为灰烬。真放火,他们抢谁去?
一队叛军蹑手蹑脚地走到锦衣卫大营门口,他们轻轻地抬起摆放在大营门口的鹿角、拒马。大概是门口摆放了这么多锋利的防具,锦衣卫大感放心,居然连哨兵也没有布置就休息去了。
叛军搬运鹿角、拒马的时间不长,也没有惊动锦衣卫。
奢崇明紧张地看着开门的叛军。手心里捏了一把汗。
其实,奢崇明也有第二手准备,他派了许多士兵站在营寨的围墙边。如果锦衣卫有所警觉,便翻越寨墙进去偷袭。但寨墙上鹿角众多,翻越时。士兵受伤必然惨重,而且营寨这么大,从边上突入,极易迷路。
幸好锦衣卫的警惕性太差,大门洞开都没有发现。
叛军长驱直入,分成数个小队,守在各个帐篷边。
见叛军已经各就各位,奢崇明脸现狞笑。大吼一声:“杀呀!”
奢崇明站在营地外面,就算声音再大也传不到里面。他旁边的传令兵点起火把,这才是真正的动手信号。
叛军早就等得不耐烦了。见到信号,拔出腰刀,同时冲进各个帐篷,
就听“哎哟”之声连起,叛军们一个个人仰马翻。仔细一看地面,什么陷坑、绊索应有尽有。特别是帐篷中间那个大坑。不但深,而且还插满了尖尖的木桩。没有收住脚的。直接掉进了大坑。要是被木桩插中脑门或心脏还好,直接挂了。没有痛苦。要是插到别的地方,那可得挣扎很久才会死。
搞什么搞嘛,好好的地面,干什么挖成这个样子?
叛军心知不妙,立刻退出营帐,往回就跑。可是刚才平坦的路面上突然出现了很多绊索,叛军们纷纷变做滚地葫芦。
太没天理了吧,哪有在营地里放这玩意的,难道你们自己就不要起夜吗?
营地里突然亮起无数的火把,把地面照得亮如白昼,接着便响起爆豆般的铳声。
锦衣卫实在是太欺负人了,人家都摔成这个样子,你不扶一把,安慰一下,反而拿火铳打人,还要不要脸了?
乌鸦大惊,道:“大王,快让士兵退出来,我们上当了。”
奢崇明脸色阴沉,道:“来不及了,放弃里面的士兵,我们直接走。”
说完,奢崇明命令留在外面的士兵,后队变前队,直接撤退。
奢崇明带来三万士兵,刚刚冲进营地的起码不下三成,奢崇明居然说放弃就放弃,尽显一代枭雄本色。
奢崇明逃惯了的,说走,转身就走。他的士兵也和他一样,不过他们可没有忘记摸黑逃走的神器——绳子,抓着绳子一队一队撤退。
向导张皇失措,追上去问道:“大王,我怎么办?”
奢崇明狞笑道:“对呀,差点忘了你,就是你把我们带进陷阱里的。”
说完,奢崇明拔出腰刀,一刀就砍向向导。
这一刀既准又狠,向导斗大的脑袋飞上了半空,鲜血狂飙。
在惊慌中,人总有一点依赖心理,小兵看队长,队长看主帅。向导虽然不是士兵,他也习惯性地找主心骨,这里的主心骨自然是奢崇明。谁知这一找,把他的小命给送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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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由诚终于成功地把奢崇明的叛军吸引到了北社,这怎么不让苦苦等候的锦衣卫欣喜惹狂呢。
朱由诚知道奢崇明绝不敢正面攻击锦衣卫大营,十有八|九是夜袭。
朱由诚很不喜欢打防御战,特别是夜间的守营之战。因为火力全开,很容易把叛军打到崩溃,到后面抓俘虏是件非常麻烦的事。像上次打乌蒙土司,虽然轻易击溃了叛军,可是后面却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抓俘虏。
他想来想去,决定坑一把奢崇明,用陷阱坑掉一半的叛军,然后封锁营门,来个关门打狗,把剩下的叛军也全部歼灭。
可是要坑奢崇明,就要土工作业。而北社土司必定派人日夜监视着锦衣卫营地,虽然他们并不一定知道锦衣卫在干什么,但总归不好。
朱由诚有心派人把北社土司的细作清除,又怕打草惊蛇。
正在踌躇之际,白夷召开歌舞大会,黑夷们的视线大部分转移到大会上。而北社土司的细作又不是专门的军事间谍,有些竟然混进歌舞大会,拐骗无知少女去了。
朱由诚大喜,忙命令陈国齐指挥五个千户的士兵大挖陷阱。这也就是侍卫当时为什么拦住客青青和马云娘,不让她们进帅帐的原因。
朱由诚当然不可能让士兵整晚不睡,等着奢崇明自投罗网。
他在北社城外投放了大量的斥侯。约定以鸟叫为信号,北方正是布谷鸟的叫声。朱由诚一听布谷鸟的叫声,就是知道奢崇明自北而来,做好了准备。
至于为什么奢崇明反复搜查,都没有发现锦衣卫的斥侯,原因很简单,锦衣卫的斥侯都是穿墙过户,高来高去的高手,虽然不能以一敌十,但藏匿身形还是不成问题的。
现在奢崇明撞进陷阱,锦衣卫全体将士都舒了一口气,这几天的苦,没有白吃。
正待关门打狗之际,奢崇明居然转身就走。
朱由诚不由暗暗咋舌,果然是心狠手辣,这么多士兵,说放弃就放弃,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。
不过,既然费尽心思把奢崇明吸引过来了,又怎么可能将他轻易放走呢?
朱由诚把陷在营地里的叛军留给陈国齐消灭,自己带着五千锦衣卫衔尾追击。当然,他的小尾巴信王不等朱由诚下令,就很自觉地跟在他的身后。
朱由诚也没有办法,只好叮嘱那些士兵千万注意信王的安全。
奢崇明不愧是逃跑专家,就在朱由诚交待事情的短短时间,奢崇明已经逃得不见踪影了。
虽然锦衣卫的行军速度不慢,但毕竟是夜间,行路艰难,竟然和奢崇明的速度持平,虽然没有追丢,但也没有缩短两者之间的距离。看来,要追上奢崇明,还非得到白天不可。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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