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撞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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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货大楼逛完了之后,她也累了,就下楼,去卖手表的柜台看看,看一下买什么牌子的手表。
外国货手表有:雷达、欧米茄、英纳格,这些价格都比较贵,但是再怎么贵,也比后世几百万一块表便宜得多的多,而且这些手表,肯定也有收藏价值,但是她还根本买不起,所以就不想了。
而对于国货手表,就便宜得多,以前的人们常说:“60年代的手表,质量很好,每一块都是好表!我们国家,一点也不比别的国差,别人能生产制造的,我们也能!”
李念看了一下,手表主要有北京牌手表,上海牌手表,自己天津的海鸥手表,南京老中山手表,和辽宁孔雀手表,这些牌子都很不错。
她主要看哪些手表比较细,款式适合女士的戴。
“同志,能帮我拿一下这个上海牌女士手表吗?我只是想看仔细点。”
“可以,不过只能看看,不要上手摸。”柜员把手表从柜子里拿出来,放在桌上。
仔细再看了一会手表,李念心想,就买这个了,不挑了。
看到李念认真看表的眼神,这个柜员见怪不怪,在这个年代,买表的人大多这样,花一两百买表,还要用手表票,可不得重视一点。
“同志,这个多少手表卖多少?”李念出声问道。
“128块,一张票。”
“给我包起来吧!”
“你确定?”柜员看着她迟疑地问道,看着年龄才17、18岁,不像是可以拿的出那么多钱的人。
“这表,我真的买,先给你付钱。”
于是李念从自己包袱里拿出一叠钱来,又放了一张从农场取出来的手表票,说:“你数数,这是128块,加一张手表票。”
手表柜员很快的数完,确定好数目,把钱收起来,很快就把手表给打包好,递给李念。
买完手表后,全身上下只剩下24块9毛4分,她不慌,以后想办法多种点东西卖出去就有钱了,所以打算把剩下这点钱也用来置办东西。
去百货大楼一楼买了两块毛巾,花去8毛钱,加一张工业券;一个铝饭盒,花了6块钱加两张工业券;一把雨伞,花了1块2,又用掉一张工业券。
买完这些东西,总共又花去了8块,还剩16块9毛4,如果其他知青好看李念花钱的速度也会惊叹,果然花钱如流水,若被村里得人看到,简直就是恨不得骂她败家,没见过钱这么花的。
但是李念此时只感慨着:物价真便宜,8块钱就能买3样有用的东西,不错不错,我真是能勤俭持家。
“主人,别忘了多买点种子,农具更重要。”
“喔,我记着呢,就是不知道这两样去哪买,我先出去看看,不行就找人问问。”说完李念就拿着一个大包袱出了百货大楼。
“叮当!日常随机小任务:找一个男人问种子和农具在哪买?奖励是一份红烧猪蹄”系统多多,发布任务。
“哇塞,我好久没大口吃肉了,我想念吃肉吃到腻的感觉,中午就吃了点肉沫,红烧猪蹄我的最爱。”越想越控制不住自己的口水分泌。
“不过,多多,你确定这不是为难我吗?跟陌生男的走近谈话交流,在这个时候,是会有人查的!”
“主人无需担心,多多检测到有熟人在附近,主人可以去找他问问。”
“是谁啊?我认识的男的就知青点的,村里的男的认识得不多。”
“主人,你亲自找找就可以很容易发现了,我不能透露!”
“那好吧。为了红烧猪蹄,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的!”
她开始在百货大楼周边转悠,没一会,就看到了熟悉的脸,看着他的脸都能多吃一碗饭,喜欢他的颜。
但是,第一次见他,脾气就如此不好,人冷,所以她就瞬间收回自己的小心思,虽然这个臭男人比自己之前的前男友翟泽霖长得帅,但是,这脾气,受不了。
算了算了,怎么又想起那个渣男,李念晃了晃自己的脑袋,不想那么多。
其实,她不知道的是,就刚刚看的那一眼,就被他察觉到了。
李念肯定这个人就是系统发的任务,因为,之前接触过他,这个强大的气运之人,妥妥的男主角,这也是李念不敢释放自己小心思的原因。
走过去,她假装很有胆气的问到:“司辰同志,请问一样,哪里有卖种子和卖农具的地方?”最后,越说声音越小,不过,他都听到了。
“叮当,红烧猪蹄已放到农场存储,恭喜主人获得肉肉!”
司辰低下头,认真的看着问话的人,冷冷的回答道:“农具只能在农具厂买!农具厂右边50米就有种子卖!”说完就直接转身走了。
看着人家一副高冷的样子,能回答自己的问题都不错了,李念就没有计较司辰这个态度。不过,冷冰冰的人,靠近差点冻坏自己,下次离远点。
自从在大队长那见到司辰之后,她就跑去村里找人打听了一下这个人。司辰原来是大队长的外甥,爸妈都是文化人,在县城宣传部工作,而他本人则是运输大队的副队长,每个月都会受他亲妈嘱咐带东西去红星大队,看望大队长,也就是他的亲舅舅。
要说司大队长和他的妹妹两个人之间关系那么好,城里人和乡下人,还走动如此频繁,这是有原因的。
原来在司辰5岁的时候,看顾不周,不小心让只有5岁的小司辰,被人在县城里拐走了,因为那时候的小司辰长得白胖可爱,五官精致,还是个男娃,就被人贩子盯上了。
司辰母亲差点哭瞎了眼,心力憔悴,那时候刚好又碰上司辰他爸出差去了。于是司辰母亲回村里,上门哭求自己的娘家人帮自己找,但是最后只有司大队长发动全家人,除了小孩,都出去找司辰。
那时候小司辰一天没见,去报案警察也找不到,警察找了两天就放弃了,因为这种案子实在是太多了,只能不了了之。
反而,是司大队长一大家子人,在县城几个周边的乡镇找,以及蹲守车站,找了四天四夜才把小司辰找了回来。
最后,司大队长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镇上发现人贩子窝点,成功把小司辰找回来。
刚被救回来的小司辰非常的黏司大队长,不像以前一样黏着自己的妈妈,而且小司辰瘦了好多,整个人就是一个脏脏的小孩,还不喜欢开口说话,司大队长的妹妹心痛得不行,她不知道这几天自己的小儿子遭受了什么样的待遇,才会变成这个样子。
不过,再怎么样,人找回来就都是好的。因为这事,司辰的母亲,恨不得给她亲大哥一家子跪下,非常的感激他们。自此,对亲大哥一家非常的好,跟一家人一样,时常走动,但和其他两位哥哥,就平平淡淡。
毕竟不是每一个哥哥都舍得花时间,人力财力物力来找一个几乎不可能找得回来的小外甥。
外国货手表有:雷达、欧米茄、英纳格,这些价格都比较贵,但是再怎么贵,也比后世几百万一块表便宜得多的多,而且这些手表,肯定也有收藏价值,但是她还根本买不起,所以就不想了。
而对于国货手表,就便宜得多,以前的人们常说:“60年代的手表,质量很好,每一块都是好表!我们国家,一点也不比别的国差,别人能生产制造的,我们也能!”
李念看了一下,手表主要有北京牌手表,上海牌手表,自己天津的海鸥手表,南京老中山手表,和辽宁孔雀手表,这些牌子都很不错。
她主要看哪些手表比较细,款式适合女士的戴。
“同志,能帮我拿一下这个上海牌女士手表吗?我只是想看仔细点。”
“可以,不过只能看看,不要上手摸。”柜员把手表从柜子里拿出来,放在桌上。
仔细再看了一会手表,李念心想,就买这个了,不挑了。
看到李念认真看表的眼神,这个柜员见怪不怪,在这个年代,买表的人大多这样,花一两百买表,还要用手表票,可不得重视一点。
“同志,这个多少手表卖多少?”李念出声问道。
“128块,一张票。”
“给我包起来吧!”
“你确定?”柜员看着她迟疑地问道,看着年龄才17、18岁,不像是可以拿的出那么多钱的人。
“这表,我真的买,先给你付钱。”
于是李念从自己包袱里拿出一叠钱来,又放了一张从农场取出来的手表票,说:“你数数,这是128块,加一张手表票。”
手表柜员很快的数完,确定好数目,把钱收起来,很快就把手表给打包好,递给李念。
买完手表后,全身上下只剩下24块9毛4分,她不慌,以后想办法多种点东西卖出去就有钱了,所以打算把剩下这点钱也用来置办东西。
去百货大楼一楼买了两块毛巾,花去8毛钱,加一张工业券;一个铝饭盒,花了6块钱加两张工业券;一把雨伞,花了1块2,又用掉一张工业券。
买完这些东西,总共又花去了8块,还剩16块9毛4,如果其他知青好看李念花钱的速度也会惊叹,果然花钱如流水,若被村里得人看到,简直就是恨不得骂她败家,没见过钱这么花的。
但是李念此时只感慨着:物价真便宜,8块钱就能买3样有用的东西,不错不错,我真是能勤俭持家。
“主人,别忘了多买点种子,农具更重要。”
“喔,我记着呢,就是不知道这两样去哪买,我先出去看看,不行就找人问问。”说完李念就拿着一个大包袱出了百货大楼。
“叮当!日常随机小任务:找一个男人问种子和农具在哪买?奖励是一份红烧猪蹄”系统多多,发布任务。
“哇塞,我好久没大口吃肉了,我想念吃肉吃到腻的感觉,中午就吃了点肉沫,红烧猪蹄我的最爱。”越想越控制不住自己的口水分泌。
“不过,多多,你确定这不是为难我吗?跟陌生男的走近谈话交流,在这个时候,是会有人查的!”
“主人无需担心,多多检测到有熟人在附近,主人可以去找他问问。”
“是谁啊?我认识的男的就知青点的,村里的男的认识得不多。”
“主人,你亲自找找就可以很容易发现了,我不能透露!”
“那好吧。为了红烧猪蹄,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的!”
她开始在百货大楼周边转悠,没一会,就看到了熟悉的脸,看着他的脸都能多吃一碗饭,喜欢他的颜。
但是,第一次见他,脾气就如此不好,人冷,所以她就瞬间收回自己的小心思,虽然这个臭男人比自己之前的前男友翟泽霖长得帅,但是,这脾气,受不了。
算了算了,怎么又想起那个渣男,李念晃了晃自己的脑袋,不想那么多。
其实,她不知道的是,就刚刚看的那一眼,就被他察觉到了。
李念肯定这个人就是系统发的任务,因为,之前接触过他,这个强大的气运之人,妥妥的男主角,这也是李念不敢释放自己小心思的原因。
走过去,她假装很有胆气的问到:“司辰同志,请问一样,哪里有卖种子和卖农具的地方?”最后,越说声音越小,不过,他都听到了。
“叮当,红烧猪蹄已放到农场存储,恭喜主人获得肉肉!”
司辰低下头,认真的看着问话的人,冷冷的回答道:“农具只能在农具厂买!农具厂右边50米就有种子卖!”说完就直接转身走了。
看着人家一副高冷的样子,能回答自己的问题都不错了,李念就没有计较司辰这个态度。不过,冷冰冰的人,靠近差点冻坏自己,下次离远点。
自从在大队长那见到司辰之后,她就跑去村里找人打听了一下这个人。司辰原来是大队长的外甥,爸妈都是文化人,在县城宣传部工作,而他本人则是运输大队的副队长,每个月都会受他亲妈嘱咐带东西去红星大队,看望大队长,也就是他的亲舅舅。
要说司大队长和他的妹妹两个人之间关系那么好,城里人和乡下人,还走动如此频繁,这是有原因的。
原来在司辰5岁的时候,看顾不周,不小心让只有5岁的小司辰,被人在县城里拐走了,因为那时候的小司辰长得白胖可爱,五官精致,还是个男娃,就被人贩子盯上了。
司辰母亲差点哭瞎了眼,心力憔悴,那时候刚好又碰上司辰他爸出差去了。于是司辰母亲回村里,上门哭求自己的娘家人帮自己找,但是最后只有司大队长发动全家人,除了小孩,都出去找司辰。
那时候小司辰一天没见,去报案警察也找不到,警察找了两天就放弃了,因为这种案子实在是太多了,只能不了了之。
反而,是司大队长一大家子人,在县城几个周边的乡镇找,以及蹲守车站,找了四天四夜才把小司辰找了回来。
最后,司大队长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镇上发现人贩子窝点,成功把小司辰找回来。
刚被救回来的小司辰非常的黏司大队长,不像以前一样黏着自己的妈妈,而且小司辰瘦了好多,整个人就是一个脏脏的小孩,还不喜欢开口说话,司大队长的妹妹心痛得不行,她不知道这几天自己的小儿子遭受了什么样的待遇,才会变成这个样子。
不过,再怎么样,人找回来就都是好的。因为这事,司辰的母亲,恨不得给她亲大哥一家子跪下,非常的感激他们。自此,对亲大哥一家非常的好,跟一家人一样,时常走动,但和其他两位哥哥,就平平淡淡。
毕竟不是每一个哥哥都舍得花时间,人力财力物力来找一个几乎不可能找得回来的小外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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