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 诅咒意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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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句,好句。叶天脱口而出,但他指的却是玉罗刹说过的那些话。
玉罗刹、王亚樵的故事已经成了湮灭的传奇,正史、野史再也无人提及,当寥寥无几的知情者百年离世之后,事情的真相就不复存在了。
“那样的奇女子堪比古时的红拂女、梁红玉,令人由衷钦敬!”他能想象出那种以一当千、以寡敌众、以蛊迎敌的悲壮局面,正如古人所言“虽千万人吾往矣”、“千山我独行,不必相送”。就算换成雄心勃勃的须眉男儿,也未必有勇气、有定力在强寇环伺之下,完成最后的咒杀。就此一点上说,玉罗刹绝对是当之无愧的苗疆第一炼蛊师。
“好吗?有什么好?”欧阳博反问,用蓄着长指甲的右手尾指在平滑如镜的桌面上“嘚嘚”敲了两下。
此刻,叶天无意中一瞥间,发现欧阳博的右手脉门上纹着两个瓶盖大小的黛青色图案,其一是一艘方形高桅大船,另一个是圆规与曲尺对接构成的标志。他低头沉思,依稀记得大竹直二的腕上也有同样的纹身。
“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’一句来自于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,是陈胜、吴广斩杀押送士兵后,召集贫民所说,原句为:‘公等遇雨,皆已失期,失期当斩。借第令毋斩,而戍死者固十六七。且壮士不死即已,死即举大名耳,王侯将相宁有种乎!’他在这段话中,提到了一个‘有种’的说法,其实正是针锋相对于‘秦始皇嬴政自认为受命于天’的另一种理论。在秦末历史中,正是这句话,让秦朝的铁血统治分崩离析。如此说来,是否可以把这句话当成一句神奇的咒语呢?正是陈胜的‘咒’,让秦始皇、秦二世的统治由如日中天转变为江河日下?另外一个奇怪之处是,陈胜在未起事之前,便屡次说过‘燕雀安知鸿鹄之志’的话。作为一名农民,他的鸿鹄之志又是什么?他在草莽之中又预知了什么?”欧阳博的尾指在桌面上有节奏地敲下去,为自己的叙述打着节拍。
他是一个很好的讲述者,一旦讲到关键处,语速就自然放慢,不停地使用设问句、反问句来加重语气。
“难道说,陈胜很早就预见到了大泽乡之变吗?这些已经无从查考。所以,讲完了上面两件事,我要讲第三件、第四件事,分别是白莲教起义与太平天国……”欧阳博想要继续往下说,但被叶天举手制止。
“欧老,请为学生深度解惑,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’这八个字中,究竟蕴含着什么样的深意?”叶天谦逊至极地起身行礼,真诚求教。
他没有亲眼见过发生在日舰雪风号上的那一幕,但作为身体脉络中流淌着华夏鲜血的中国人,他每次想到玉罗刹,都有一种难以名状的钦敬。
“那只是很普通的八个字,中国文字中,比其更有意义、更博大精深的字句不计其数。”欧阳博不以为然地回答。
“不不不,你错了,你错了。”侧面的英式雕花门一开,一个握着拐杖、衔着烟斗、身着老式西装的中年人大步走进来,抚摸着两撇英式小胡子,居高临下、充满轻蔑地俯视着欧阳博。
欧阳博哼了一声,身子向后一靠,脸色立刻阴沉下来。
“你们中国人总是执着于文字的表面,从字与字之间的连接上寻求意义,这就大错特错了。要想解读这句话,一定要谈及它出现的背景、人物关系、使用场合、出口语气。你们也差不多承认,这是一句咒语。那么请问,咒语有其真正意义吗?就算勉强将咒语按照母语分类解释出来,有意义吗?就像二位在这里说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’一样,你们解读到了什么?”等这人潇洒地转身,叶天才骇然发现,那件老式西装的背部竟然绣着一只展开双翼的白色蝙蝠。
欧阳博冷笑:“这句话的意思当然是在向老天、向贫民们泣血喝问——那些成为王侯将相的人难道生来就该如此的吗?表达了贫民阶层对公平公正的渴望。”
这种解释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的共识,因为字面上看,就是此意。
那人仰天打了个哈哈,从唇上取下烟斗,用烟斗的细尾指着欧阳博:“陈胜的起义动摇了秦朝统治的根基,足以证明,他不是个普通人,绝不会用这种普通人的语气说话。他是项羽、刘邦起义的榜样,可历史对他的记载寥寥无几。也就是说,没人知道他的来历,倏忽之间,他就站在了起义军领袖的大舞台上,振臂一呼,千人响应。这种怪异之处,你从来都不去质疑考证,反而只做表面文章——”
“白蝠王,你不要胡搅蛮缠,大竹先生恳请我给叶天解释历史,这是我的工作。如果没什么事,请先出去。”欧阳博勃然大怒,拍案而起。
陡地,白蝠王飞起一脚,他们围着的这张五米长、两米宽、一米高的红橡木会议桌被踢得向上直飞起来。
欧阳博惊得目瞪口呆,忘记了向后躲闪,因为他毕竟只是个博览群书的历史学家,而非舞刀弄枪的江湖豪客。
啪地一声,叶天右掌及时地拍到了已经离地一米半高的桌面上,借力翻滚,从长桌此端滚到彼端,凭着身体的动态发力,消解了白蝠王的暴怒脚力,将长桌压回到地面,而他也及时地翻身落地,姿势洒脱,毫不慌张。
“少林北派地蹚功?很不错,很不错,海豹突击队的精英里熟悉中国功夫的没有几个,怪不得你被人称为‘海东青’,果然是万里挑一的高手。”白蝠王微笑起来。
“你要踢的,只是我吧?我从不惹事……为什么你总惹我?白蝠王,大竹先生要大家合作做事,必须‘和’字当头。像你……这样,总是脾气火爆,惹是生非,总有一天要吃大亏的。”长桌下面有人出声,随即钻出一个瘦得如半枯竹竿的中年人,靠着欧阳博坐下,手里握着一瓶白酒,浑身都散发着浓烈的酒气。
“走开。”欧阳博被酒气熏得清醒过来,掩着鼻子大叫。
中年人“呃”地一声,打了个响亮的酒嗝,睁开惺忪睡眼,笑嘻嘻地说:“欧老,欧老,不要那么严肃,这又不是在你的研究生指导教室里,我李白也……不是你的学生……我李太白……是酒中仙……”
欧阳博伸手一推,中年人便从椅子上滚落在地,但却毫不恼怒,爬起来,将遮在眼前的乱蓬蓬的灰白头发撩开,先喝了一大口酒,放声吟诵:“弃我去者,昨日之日不可留。乱我心者,今日之日多烦忧。长风万里送秋雁,对此可以酣高楼……”吟两句,喝一大口,转眼间,满满的一瓶酒就去了一大半。
“李白,你再把上次盗墓的事给欧老讲来听听,顺带告诉他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’是什么意思。”白蝠王拍打着桌子,边笑边说。
叶天听过“旧金山大灵媒”白蝠王与“犬儒盗墓者”李白的大名,两位都是雪泥鸿爪、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江湖大人物,不料能在这种环境下见到。
“为什么要反复说那件事?那又不是什么有趣的东西,不如喝酒……白蝠王,不如喝酒,喝酒……”李白早就醉醺醺的了,连番灌酒之后,浑身像抽了筋一样,软绵绵地半躺在地上。
白蝠王又是一拍桌子:“当然要说,因为这里只有你明白那句话的意思。李白,你以为自己是因为能喝酒、能吟诗才被大竹先生请到这里来的?如果不是你进过秦始皇的‘十二铜人九幽守魂墓’,谁又能看得上你?好了好了,海东青也在这里,把那个怪墓里遇到的事再讲一遍,就算是给自己当个下酒菜好了!”
叶天心底一惊,不由自主地竖起了耳朵。据他所知,“十二铜人九幽守魂墓”指的是秦始皇墓外围的附属墓地之一,其作用是为秦始皇“镇魄守魂”,不被外界的邪魔外道所勾引挟持。不过,世人只从典籍中找到了这座墓的名字,却无人探知它的准确位置。
“口说无凭,耳听是虚。”欧阳博愤愤地说。
“什么?什么什么……我李白说过的自然都是亲眼见到的,不编造,不说谎……我是文人,文人就有文人的操守,清高、傲物、淡定、飘逸……文人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类人,是你们这些俗人比不上的。欧老,不,不是欧老,我应该叫你老欧!听着,老欧,我再说一遍,我真的在那个墓穴里看到了十二铜人,也见到了陈胜咒杀秦国命运的那句话。王侯将相……宁有种乎……按照一种奇怪的方式排列,就会变成一幅图画……图画中,一只长着翅膀的天狗,横向咬断了一棵参天神树的主干。现在你们明白了吧,那是咒语,然后下咒者通过念诵它,在虚空之中借来天狗之力,咬断敌人的主干。主干一断,交战双方胜负的天平就会倾斜……”李白含含混混地叙述着,东一句西一句,必须全神贯注地去理解,才能弄懂他的意思。
“一派胡言,一派胡言!你又拿不出证据,谁会信你?”欧阳博怒冲冲地扭过脸去,不再看李白。
“我现在就演变给你看,你看了,就会知道,我没说错!”李白挣扎着爬起来,努力睁开眼皮,左右张望着。
叶天以为他是在找纸找笔,正想帮他,可他却使劲挠了挠后脑勺上乱哄哄的灰白头发,自言自语地笑了笑:“忘了,我忘了,我是画不出那样子的。天狗肯定画不好,不如画条狗腿来下酒……”
欧阳博寒着脸回应:“很好很好,我看你就是只缺一条狗腿下酒罢了。‘十二铜人九幽守魂墓’迄今为止无人进入过,江湖上的假消息多不胜数,根本不足为信。”
忽然又有人蹒跚而入,手里托着一只画夹,一只手握着铅笔急速勾勒着,走到桌前时,停下笔,倏地举高画夹,展示给众人看。他画的是一只体态庞大、皮毛逆竖、血盆大口怒张、双眼寒光四射的巨型猛犬。猛犬的两肋之下突兀地鼓出两只鹰翼般的三叠长翅,正随着猛犬弓腰扑击的姿势高高扬起,张开到极限。
“这是什么?”画画的人问。
无人回应,欧阳博只看了一眼,便扭脸后退。
“这就是天狗,李白脑子里藏着的天狗。如果各位感兴趣,我可以画出任何人脑子里的东西,比如他——”他用铅笔指向叶天,“这位小兄弟脑子里藏着一位大美女,还藏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。”
叶天冷静地看着他,但笑不语。
“李白,是这东西吗?”白蝠王又在敲桌子。
李白站起来,搂着画画人的脖子,哈哈大笑:“没错,没错,你这家伙好像钻到我脑子里了,画得太像了。就是这只天狗,咬断了巨树,给人以无比恐怖的感觉,仿佛在它的利齿之下,全世界无人得以逃生。”
白蝠王大声说:“看,那就是陈胜的诅咒,一句话消灭了秦始皇的江山社稷。”
叶天将那张铅笔速写仔细地看了十几遍,牢牢地记住了天狗的形象。
“难道玉罗刹发出诅咒时,用的也是‘天狗断树’的方式方法?无法复原历史,又怎么能解决那个疑问呢?”他的思想渐渐行上了岔路,甚至忘记了自己深入此地的最初目的。
“王公公呢?为什么还没过来?今天晚上的灵修集会时间就要到了,他不来,怎么开始?”画画人大声问。
李白醉醺醺地说:“你不过是想赶紧去看看那个老家伙,想画出他脑袋里存着的东西,然后向大竹先生报功……我告诉你,那是一个死人,应该躺在棺材里超度转生,而不是被搁在架子上研究来研究去,像是做湖北腊肉一样。腊肉下酒,味道糟糕之极……要喝酒,最好的下酒菜是狗肉懂不懂?正所谓‘狗肉滚三滚、神仙站不稳’——我李白是酒中神仙,比那个叫‘服部九兵操’的日本老兵更有研究价值,不如你也把我做成腊肉,一起放在架子上……”
他真的醉了,举着瓶子喝酒,却连自己的嘴都找不着。
画画人帮李白将瓶口塞进嘴里,低下头,喃喃地说:“你不是我,怎么知道我的痛苦?画那些东西就像吸毒上瘾一样,一上手,就根本停不下来。”
叶天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,因为“服部九兵操”的故事已经结束于大理蝴蝶山庄,尸体肯定也已经埋葬于彼处,又怎么可能在三星堆遗址下面出现另一个叫同一名字的死人?
一个尖声尖气的板刀眉女人怒冲冲地走入,仿佛带着一股冲天的怨气般大喇喇地落座,直眉瞪眼地叫着:“王公公呢?王公公呢?每天都是一大群人等他,他难道就不能放下那个臭架子吗?还当自己是黑手党的大军师吗?等等等,你们这群废物就知道等,老娘的时间有多宝贵,你们明白吗?那些死尸一个一个血肉模糊地躺在那里,如果不是老娘动手,能恢复原样给你们做研究吗?有的没有眼睛,有的没有耳朵,有的开膛破肚,有的体无完肤……如果没有我‘收尸大王’冯娘娘,你们谁能搞定?谁、能、搞、定?”
画画人赶紧换上笑脸,连连点头称是。熟料那女人根本不给他面子,伸手一推,大声叱喝:“滚一边去,你这个娘娘腔、假男人!”
声音未落,一个大腹便便的矮胖男人便走进来,双手插在裤袋里,故作潇洒地挑了挑肥胖的下巴:“时间到,大家跟我来。”
画画人立刻快步上前,不离左右,一口一个“王公公”地亲热叫着。
板刀眉女人冯娘娘也收敛了泼辣气势,与画画人一左一右,伴着王公公前行,其他人跟随在后。
过了四道石门,叶天赶紧下降了至少十几米,周围的温度越来越低,呼出来的气立刻化为了白雾。
第五道石门开启后,出现在叶天面前的竟然是一个巨大的低温冰库。
王公公停步,左右扫了一眼,向前一指:“大竹先生说,我们需要加快工作进度。从现在起,采用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工作制。你,每画完一段,就赶紧交给我,由我送到他那里去。冯娘娘,你的修补工作做得很出色,大竹先生很满意,望继续努力——咦,那是什么?”
他突然抬起头,用肥肥胖胖的食指指向通道顶部的一角。
青灰色的墙壁上竟然停着一只半个鼠标大的双翼蝴蝶,正微微扇动着淡青色、淡粉色、淡蓝色错杂交织的翅膀,静静地蛰伏着。
“是蝴蝶。”画画人立刻回答。
王公公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:“我当然知道是蝴蝶,我要问的是,这小家伙是从哪里来的?”
地下世界内门户重重,防护森严,连只蚂蚁都进不来,一只误打误撞的蝴蝶似乎没机会深入此地。
所以人抬着头看蝴蝶,王公公不发话,谁也不吭声。
蓦地,王公公阴沉沉地笑起来:“白蝠王,你有没有感觉到,这小家伙身上蕴藏着一股灵力?我断定,有人在操控它,但用的却不是‘驱虫术、驱鬼术、蛊术奴役五鬼搬运’之类的邪道功夫。你有什么高见?”
白蝠王只回应了一句:“抓它下来研究?”
王公公点点头说:“好。”
白蝠王向前走了一步,伸出拐杖,杖尾对准蝴蝶,一点点地凑上去,像北方人“粘知了”那样,将蝴蝶慢慢地“粘”了下来,然后交给王公公。
看到蝴蝶,叶天立刻想到了白晓蝶和方纯,因为这种翩翩飞舞的小精灵总会令人联想起美好的东西。
“从一粒沙中看世界,一朵花中看佛国。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?”王公公抬高手掌,眯缝起微带浮肿的双眼,紧盯这只蝴蝶,并凑近它,撮唇吹动着它头顶上那两根短短的触须,“那么,告诉我,你从哪里来呢?到我们这里来所为何事?”
叶天默默计算,自己从进入洞口到现在已经有近五个小时,方纯一定在外面等得心急如焚了。可是,此地这些怪人怪事根本没办法让她知晓。如果蝴蝶真是她驱动的就好了,至少可以互通消息。
“小家伙,从你的眼睛里,我似乎看到了一些很复杂的东西,生死离别,报仇雪恨……白蝠王,有一个女孩子在操控蝴蝶,她就在上面,距离地下世界的入口不远。不过,我们无需理会她,无需理会她……”王公公缓缓地说着,手掌平平地晃了几下,蝴蝶便在震荡中化为灰色的粉末,随风而散。
“冯娘娘,你最好能加快进度,将最后一批死人弄好,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完整的数据链,以确定地球轴心的精确位置。玉龙雪山那么大,如果没有精确至五公里范围内的坐标点,那么大家就不必赶去浪费时间了。不多说了,开工吧。”王公公拍掉了手掌上的灰尘,一个人施施然扬长而去。
叶天跟着画画人的脚步向前,穿过一排排平放着一具具尸体的台子,最后到了冷库正中。在一组无影灯的照射下,平躺在台子上的死尸仰面向上,面目冷硬呆滞,可不正是服部九兵操?
稍稍迟疑后,叶天揭开了盖至死尸胸口的白床单,露出了胸膛至小腹那一部分。在大理,服部九兵操曾被香雪兰亲手解剖过,胸前百分之百应该有伤口,可现在再看,皮肤完好,连块疤痕都没留下。
“这就是服部九兵操?你要画他头脑中的东西?”叶天放下床单的时候,因过度疑惑与惊诧,十指全都轻轻颤抖起来。
画画人“嘘”了一声,小心地调整无影灯的角度,把服部九兵操头部的阴影完全去除,然后拿起铅笔,深深地凝视着死尸的额头,观察了足足有十分钟,才慢慢下笔勾勒。冷库中的温度差不多在摄氏零下十度左右,但画画人丝毫不觉得冷,每一笔下去,都会下意识地咬一次铅笔头,完全沉浸于作画的亢奋之中。
忽然,他停下笔,喃喃自问:“王侯将相……宁有种乎?那是什么意思?你为什么……不,是她为什么……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?像她那样美的女人,哪里来的那么多怨念?”
叶天探过身去一看,跃然纸上的,是一个半卧在地上的现代美女,一只手向前指着,樱唇微启,似乎正在说话。画画人的技艺十分传神,令人一见到她,便立刻领悟到了她的内心世界。她心里一定怀着一种彻骨的绝望与悲怆,并且大义凛然、视死如归,对这个世界已经再无半分留恋。可是,她又是那么美,美得只敢远观,不敢亵渎。
玉罗刹、王亚樵的故事已经成了湮灭的传奇,正史、野史再也无人提及,当寥寥无几的知情者百年离世之后,事情的真相就不复存在了。
“那样的奇女子堪比古时的红拂女、梁红玉,令人由衷钦敬!”他能想象出那种以一当千、以寡敌众、以蛊迎敌的悲壮局面,正如古人所言“虽千万人吾往矣”、“千山我独行,不必相送”。就算换成雄心勃勃的须眉男儿,也未必有勇气、有定力在强寇环伺之下,完成最后的咒杀。就此一点上说,玉罗刹绝对是当之无愧的苗疆第一炼蛊师。
“好吗?有什么好?”欧阳博反问,用蓄着长指甲的右手尾指在平滑如镜的桌面上“嘚嘚”敲了两下。
此刻,叶天无意中一瞥间,发现欧阳博的右手脉门上纹着两个瓶盖大小的黛青色图案,其一是一艘方形高桅大船,另一个是圆规与曲尺对接构成的标志。他低头沉思,依稀记得大竹直二的腕上也有同样的纹身。
“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’一句来自于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,是陈胜、吴广斩杀押送士兵后,召集贫民所说,原句为:‘公等遇雨,皆已失期,失期当斩。借第令毋斩,而戍死者固十六七。且壮士不死即已,死即举大名耳,王侯将相宁有种乎!’他在这段话中,提到了一个‘有种’的说法,其实正是针锋相对于‘秦始皇嬴政自认为受命于天’的另一种理论。在秦末历史中,正是这句话,让秦朝的铁血统治分崩离析。如此说来,是否可以把这句话当成一句神奇的咒语呢?正是陈胜的‘咒’,让秦始皇、秦二世的统治由如日中天转变为江河日下?另外一个奇怪之处是,陈胜在未起事之前,便屡次说过‘燕雀安知鸿鹄之志’的话。作为一名农民,他的鸿鹄之志又是什么?他在草莽之中又预知了什么?”欧阳博的尾指在桌面上有节奏地敲下去,为自己的叙述打着节拍。
他是一个很好的讲述者,一旦讲到关键处,语速就自然放慢,不停地使用设问句、反问句来加重语气。
“难道说,陈胜很早就预见到了大泽乡之变吗?这些已经无从查考。所以,讲完了上面两件事,我要讲第三件、第四件事,分别是白莲教起义与太平天国……”欧阳博想要继续往下说,但被叶天举手制止。
“欧老,请为学生深度解惑,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’这八个字中,究竟蕴含着什么样的深意?”叶天谦逊至极地起身行礼,真诚求教。
他没有亲眼见过发生在日舰雪风号上的那一幕,但作为身体脉络中流淌着华夏鲜血的中国人,他每次想到玉罗刹,都有一种难以名状的钦敬。
“那只是很普通的八个字,中国文字中,比其更有意义、更博大精深的字句不计其数。”欧阳博不以为然地回答。
“不不不,你错了,你错了。”侧面的英式雕花门一开,一个握着拐杖、衔着烟斗、身着老式西装的中年人大步走进来,抚摸着两撇英式小胡子,居高临下、充满轻蔑地俯视着欧阳博。
欧阳博哼了一声,身子向后一靠,脸色立刻阴沉下来。
“你们中国人总是执着于文字的表面,从字与字之间的连接上寻求意义,这就大错特错了。要想解读这句话,一定要谈及它出现的背景、人物关系、使用场合、出口语气。你们也差不多承认,这是一句咒语。那么请问,咒语有其真正意义吗?就算勉强将咒语按照母语分类解释出来,有意义吗?就像二位在这里说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’一样,你们解读到了什么?”等这人潇洒地转身,叶天才骇然发现,那件老式西装的背部竟然绣着一只展开双翼的白色蝙蝠。
欧阳博冷笑:“这句话的意思当然是在向老天、向贫民们泣血喝问——那些成为王侯将相的人难道生来就该如此的吗?表达了贫民阶层对公平公正的渴望。”
这种解释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的共识,因为字面上看,就是此意。
那人仰天打了个哈哈,从唇上取下烟斗,用烟斗的细尾指着欧阳博:“陈胜的起义动摇了秦朝统治的根基,足以证明,他不是个普通人,绝不会用这种普通人的语气说话。他是项羽、刘邦起义的榜样,可历史对他的记载寥寥无几。也就是说,没人知道他的来历,倏忽之间,他就站在了起义军领袖的大舞台上,振臂一呼,千人响应。这种怪异之处,你从来都不去质疑考证,反而只做表面文章——”
“白蝠王,你不要胡搅蛮缠,大竹先生恳请我给叶天解释历史,这是我的工作。如果没什么事,请先出去。”欧阳博勃然大怒,拍案而起。
陡地,白蝠王飞起一脚,他们围着的这张五米长、两米宽、一米高的红橡木会议桌被踢得向上直飞起来。
欧阳博惊得目瞪口呆,忘记了向后躲闪,因为他毕竟只是个博览群书的历史学家,而非舞刀弄枪的江湖豪客。
啪地一声,叶天右掌及时地拍到了已经离地一米半高的桌面上,借力翻滚,从长桌此端滚到彼端,凭着身体的动态发力,消解了白蝠王的暴怒脚力,将长桌压回到地面,而他也及时地翻身落地,姿势洒脱,毫不慌张。
“少林北派地蹚功?很不错,很不错,海豹突击队的精英里熟悉中国功夫的没有几个,怪不得你被人称为‘海东青’,果然是万里挑一的高手。”白蝠王微笑起来。
“你要踢的,只是我吧?我从不惹事……为什么你总惹我?白蝠王,大竹先生要大家合作做事,必须‘和’字当头。像你……这样,总是脾气火爆,惹是生非,总有一天要吃大亏的。”长桌下面有人出声,随即钻出一个瘦得如半枯竹竿的中年人,靠着欧阳博坐下,手里握着一瓶白酒,浑身都散发着浓烈的酒气。
“走开。”欧阳博被酒气熏得清醒过来,掩着鼻子大叫。
中年人“呃”地一声,打了个响亮的酒嗝,睁开惺忪睡眼,笑嘻嘻地说:“欧老,欧老,不要那么严肃,这又不是在你的研究生指导教室里,我李白也……不是你的学生……我李太白……是酒中仙……”
欧阳博伸手一推,中年人便从椅子上滚落在地,但却毫不恼怒,爬起来,将遮在眼前的乱蓬蓬的灰白头发撩开,先喝了一大口酒,放声吟诵:“弃我去者,昨日之日不可留。乱我心者,今日之日多烦忧。长风万里送秋雁,对此可以酣高楼……”吟两句,喝一大口,转眼间,满满的一瓶酒就去了一大半。
“李白,你再把上次盗墓的事给欧老讲来听听,顺带告诉他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’是什么意思。”白蝠王拍打着桌子,边笑边说。
叶天听过“旧金山大灵媒”白蝠王与“犬儒盗墓者”李白的大名,两位都是雪泥鸿爪、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江湖大人物,不料能在这种环境下见到。
“为什么要反复说那件事?那又不是什么有趣的东西,不如喝酒……白蝠王,不如喝酒,喝酒……”李白早就醉醺醺的了,连番灌酒之后,浑身像抽了筋一样,软绵绵地半躺在地上。
白蝠王又是一拍桌子:“当然要说,因为这里只有你明白那句话的意思。李白,你以为自己是因为能喝酒、能吟诗才被大竹先生请到这里来的?如果不是你进过秦始皇的‘十二铜人九幽守魂墓’,谁又能看得上你?好了好了,海东青也在这里,把那个怪墓里遇到的事再讲一遍,就算是给自己当个下酒菜好了!”
叶天心底一惊,不由自主地竖起了耳朵。据他所知,“十二铜人九幽守魂墓”指的是秦始皇墓外围的附属墓地之一,其作用是为秦始皇“镇魄守魂”,不被外界的邪魔外道所勾引挟持。不过,世人只从典籍中找到了这座墓的名字,却无人探知它的准确位置。
“口说无凭,耳听是虚。”欧阳博愤愤地说。
“什么?什么什么……我李白说过的自然都是亲眼见到的,不编造,不说谎……我是文人,文人就有文人的操守,清高、傲物、淡定、飘逸……文人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类人,是你们这些俗人比不上的。欧老,不,不是欧老,我应该叫你老欧!听着,老欧,我再说一遍,我真的在那个墓穴里看到了十二铜人,也见到了陈胜咒杀秦国命运的那句话。王侯将相……宁有种乎……按照一种奇怪的方式排列,就会变成一幅图画……图画中,一只长着翅膀的天狗,横向咬断了一棵参天神树的主干。现在你们明白了吧,那是咒语,然后下咒者通过念诵它,在虚空之中借来天狗之力,咬断敌人的主干。主干一断,交战双方胜负的天平就会倾斜……”李白含含混混地叙述着,东一句西一句,必须全神贯注地去理解,才能弄懂他的意思。
“一派胡言,一派胡言!你又拿不出证据,谁会信你?”欧阳博怒冲冲地扭过脸去,不再看李白。
“我现在就演变给你看,你看了,就会知道,我没说错!”李白挣扎着爬起来,努力睁开眼皮,左右张望着。
叶天以为他是在找纸找笔,正想帮他,可他却使劲挠了挠后脑勺上乱哄哄的灰白头发,自言自语地笑了笑:“忘了,我忘了,我是画不出那样子的。天狗肯定画不好,不如画条狗腿来下酒……”
欧阳博寒着脸回应:“很好很好,我看你就是只缺一条狗腿下酒罢了。‘十二铜人九幽守魂墓’迄今为止无人进入过,江湖上的假消息多不胜数,根本不足为信。”
忽然又有人蹒跚而入,手里托着一只画夹,一只手握着铅笔急速勾勒着,走到桌前时,停下笔,倏地举高画夹,展示给众人看。他画的是一只体态庞大、皮毛逆竖、血盆大口怒张、双眼寒光四射的巨型猛犬。猛犬的两肋之下突兀地鼓出两只鹰翼般的三叠长翅,正随着猛犬弓腰扑击的姿势高高扬起,张开到极限。
“这是什么?”画画的人问。
无人回应,欧阳博只看了一眼,便扭脸后退。
“这就是天狗,李白脑子里藏着的天狗。如果各位感兴趣,我可以画出任何人脑子里的东西,比如他——”他用铅笔指向叶天,“这位小兄弟脑子里藏着一位大美女,还藏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。”
叶天冷静地看着他,但笑不语。
“李白,是这东西吗?”白蝠王又在敲桌子。
李白站起来,搂着画画人的脖子,哈哈大笑:“没错,没错,你这家伙好像钻到我脑子里了,画得太像了。就是这只天狗,咬断了巨树,给人以无比恐怖的感觉,仿佛在它的利齿之下,全世界无人得以逃生。”
白蝠王大声说:“看,那就是陈胜的诅咒,一句话消灭了秦始皇的江山社稷。”
叶天将那张铅笔速写仔细地看了十几遍,牢牢地记住了天狗的形象。
“难道玉罗刹发出诅咒时,用的也是‘天狗断树’的方式方法?无法复原历史,又怎么能解决那个疑问呢?”他的思想渐渐行上了岔路,甚至忘记了自己深入此地的最初目的。
“王公公呢?为什么还没过来?今天晚上的灵修集会时间就要到了,他不来,怎么开始?”画画人大声问。
李白醉醺醺地说:“你不过是想赶紧去看看那个老家伙,想画出他脑袋里存着的东西,然后向大竹先生报功……我告诉你,那是一个死人,应该躺在棺材里超度转生,而不是被搁在架子上研究来研究去,像是做湖北腊肉一样。腊肉下酒,味道糟糕之极……要喝酒,最好的下酒菜是狗肉懂不懂?正所谓‘狗肉滚三滚、神仙站不稳’——我李白是酒中神仙,比那个叫‘服部九兵操’的日本老兵更有研究价值,不如你也把我做成腊肉,一起放在架子上……”
他真的醉了,举着瓶子喝酒,却连自己的嘴都找不着。
画画人帮李白将瓶口塞进嘴里,低下头,喃喃地说:“你不是我,怎么知道我的痛苦?画那些东西就像吸毒上瘾一样,一上手,就根本停不下来。”
叶天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,因为“服部九兵操”的故事已经结束于大理蝴蝶山庄,尸体肯定也已经埋葬于彼处,又怎么可能在三星堆遗址下面出现另一个叫同一名字的死人?
一个尖声尖气的板刀眉女人怒冲冲地走入,仿佛带着一股冲天的怨气般大喇喇地落座,直眉瞪眼地叫着:“王公公呢?王公公呢?每天都是一大群人等他,他难道就不能放下那个臭架子吗?还当自己是黑手党的大军师吗?等等等,你们这群废物就知道等,老娘的时间有多宝贵,你们明白吗?那些死尸一个一个血肉模糊地躺在那里,如果不是老娘动手,能恢复原样给你们做研究吗?有的没有眼睛,有的没有耳朵,有的开膛破肚,有的体无完肤……如果没有我‘收尸大王’冯娘娘,你们谁能搞定?谁、能、搞、定?”
画画人赶紧换上笑脸,连连点头称是。熟料那女人根本不给他面子,伸手一推,大声叱喝:“滚一边去,你这个娘娘腔、假男人!”
声音未落,一个大腹便便的矮胖男人便走进来,双手插在裤袋里,故作潇洒地挑了挑肥胖的下巴:“时间到,大家跟我来。”
画画人立刻快步上前,不离左右,一口一个“王公公”地亲热叫着。
板刀眉女人冯娘娘也收敛了泼辣气势,与画画人一左一右,伴着王公公前行,其他人跟随在后。
过了四道石门,叶天赶紧下降了至少十几米,周围的温度越来越低,呼出来的气立刻化为了白雾。
第五道石门开启后,出现在叶天面前的竟然是一个巨大的低温冰库。
王公公停步,左右扫了一眼,向前一指:“大竹先生说,我们需要加快工作进度。从现在起,采用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工作制。你,每画完一段,就赶紧交给我,由我送到他那里去。冯娘娘,你的修补工作做得很出色,大竹先生很满意,望继续努力——咦,那是什么?”
他突然抬起头,用肥肥胖胖的食指指向通道顶部的一角。
青灰色的墙壁上竟然停着一只半个鼠标大的双翼蝴蝶,正微微扇动着淡青色、淡粉色、淡蓝色错杂交织的翅膀,静静地蛰伏着。
“是蝴蝶。”画画人立刻回答。
王公公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:“我当然知道是蝴蝶,我要问的是,这小家伙是从哪里来的?”
地下世界内门户重重,防护森严,连只蚂蚁都进不来,一只误打误撞的蝴蝶似乎没机会深入此地。
所以人抬着头看蝴蝶,王公公不发话,谁也不吭声。
蓦地,王公公阴沉沉地笑起来:“白蝠王,你有没有感觉到,这小家伙身上蕴藏着一股灵力?我断定,有人在操控它,但用的却不是‘驱虫术、驱鬼术、蛊术奴役五鬼搬运’之类的邪道功夫。你有什么高见?”
白蝠王只回应了一句:“抓它下来研究?”
王公公点点头说:“好。”
白蝠王向前走了一步,伸出拐杖,杖尾对准蝴蝶,一点点地凑上去,像北方人“粘知了”那样,将蝴蝶慢慢地“粘”了下来,然后交给王公公。
看到蝴蝶,叶天立刻想到了白晓蝶和方纯,因为这种翩翩飞舞的小精灵总会令人联想起美好的东西。
“从一粒沙中看世界,一朵花中看佛国。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?”王公公抬高手掌,眯缝起微带浮肿的双眼,紧盯这只蝴蝶,并凑近它,撮唇吹动着它头顶上那两根短短的触须,“那么,告诉我,你从哪里来呢?到我们这里来所为何事?”
叶天默默计算,自己从进入洞口到现在已经有近五个小时,方纯一定在外面等得心急如焚了。可是,此地这些怪人怪事根本没办法让她知晓。如果蝴蝶真是她驱动的就好了,至少可以互通消息。
“小家伙,从你的眼睛里,我似乎看到了一些很复杂的东西,生死离别,报仇雪恨……白蝠王,有一个女孩子在操控蝴蝶,她就在上面,距离地下世界的入口不远。不过,我们无需理会她,无需理会她……”王公公缓缓地说着,手掌平平地晃了几下,蝴蝶便在震荡中化为灰色的粉末,随风而散。
“冯娘娘,你最好能加快进度,将最后一批死人弄好,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完整的数据链,以确定地球轴心的精确位置。玉龙雪山那么大,如果没有精确至五公里范围内的坐标点,那么大家就不必赶去浪费时间了。不多说了,开工吧。”王公公拍掉了手掌上的灰尘,一个人施施然扬长而去。
叶天跟着画画人的脚步向前,穿过一排排平放着一具具尸体的台子,最后到了冷库正中。在一组无影灯的照射下,平躺在台子上的死尸仰面向上,面目冷硬呆滞,可不正是服部九兵操?
稍稍迟疑后,叶天揭开了盖至死尸胸口的白床单,露出了胸膛至小腹那一部分。在大理,服部九兵操曾被香雪兰亲手解剖过,胸前百分之百应该有伤口,可现在再看,皮肤完好,连块疤痕都没留下。
“这就是服部九兵操?你要画他头脑中的东西?”叶天放下床单的时候,因过度疑惑与惊诧,十指全都轻轻颤抖起来。
画画人“嘘”了一声,小心地调整无影灯的角度,把服部九兵操头部的阴影完全去除,然后拿起铅笔,深深地凝视着死尸的额头,观察了足足有十分钟,才慢慢下笔勾勒。冷库中的温度差不多在摄氏零下十度左右,但画画人丝毫不觉得冷,每一笔下去,都会下意识地咬一次铅笔头,完全沉浸于作画的亢奋之中。
忽然,他停下笔,喃喃自问:“王侯将相……宁有种乎?那是什么意思?你为什么……不,是她为什么……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?像她那样美的女人,哪里来的那么多怨念?”
叶天探过身去一看,跃然纸上的,是一个半卧在地上的现代美女,一只手向前指着,樱唇微启,似乎正在说话。画画人的技艺十分传神,令人一见到她,便立刻领悟到了她的内心世界。她心里一定怀着一种彻骨的绝望与悲怆,并且大义凛然、视死如归,对这个世界已经再无半分留恋。可是,她又是那么美,美得只敢远观,不敢亵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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