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4章【十一】人面飞马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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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可以摸一下她的肚子,她叫野火。”
    左科试探着走过去,小心翼翼地把汗津津的小手,贴在孕兽的肚子上。
    野火扭过头,一张人面,绽出柔和的笑。
    左科歪过耳朵,延长那只抚摸她肚子的手,似一个拥抱。
    作为戚家的伴侍,早在大小姐允许之前,她就已经愉偷与这匹母兽,拥抱过无数次了。
    市井传说,这种取自冰原、生着巨大鹰翅的人面飞马,是做法失败的巫人,乞求魅灵为自己续命的结果。
    但书生却说,是一场不伦之情**的结晶。
    而武士们,更信奉其是共死于沙场的战士,及其战马的英魂。
    唯一没有异议的是,此人面飞马兽,性格温顺,通人性,能同人征兵出战。
    是大瑟目前行动最快捷、最不受地形限制的交通坐骑。
    威家也正因引进、并善于饲育此兽,而从小小的外交吏,一步登天。
    封地西北,受飞骑侯——也就是弼马温。
    但左科不关心这些,她只关心野火。
    怀孕对它来说非常辛苦,一身源自寒地的厚毛,脱落了一半,露出棕色马皮上,斑斑点点的疮。
    早在几年前,野火就已经不能胜任战马飞骑的职位了。
    但让一个十二岁女孩,获得飞骑侍从的资格,还是绰绰有余。
    “她可是战云伏雷的功臣,我堂弟的飞骑战马,就是她的第一个儿子,换你的头发可真是便宜你了。”
    戚不摇转动着手里的花。
    颈上的一颗穿着金线的黑珍珠,也荡出了领口,在暖阳下反着白光。
    那是戚大小姐的亲娘、已故的威大夫人留给她的。
    据说是河络少女时期,打磨的工艺,能在太阳下,像水滴一样均匀的摊开光线,可遇而不可求。
    戚不摇总是骄傲的把它戴在脖子上,并偷偷剪短金线,令它总能时不时从领口荡出来。
    那时她还不知道,戚大夫人总共留下了八颗珍珠,被戚侯爷择去四颗,贡给皇室贵胃。
    被戚二夫人拿去两颗,缝做袖扣。
    被大夫人从前的侍女盗走一颗。
    落到戚不摇这,就只剩了这一颗。
    “谢谢小姐。”
    左科自小长在戚家,她的父亲曾是一名帝国飞骑兵,在鞭鹿战役中丢失了左臂后,做了飞骑信使。
    在戚老爷手下当差。
    战亡后,其幼女左科,被威家收养,作为伴侍,同成不摇一起长大。
    “你会比我先出嫁。”跋扈的主人,常常奚落她的伴侍说,“爹可能会把你嫁给一个马夫,或者布鞋商人、长工什么的。”
    “估计你十四岁就要当上母亲,像厩里的一样,至少得生两个,必须有一个儿子,另一个还要送到我这儿来做仆从。”
    每每说到这,大小姐总喜欢转动那双漂亮的眼珠,凑近她的小伴侍,“到时候你得告诉我,那是怎么一回事。作为谢礼,我会像教导我未来的孩子一样,精心教导你的孩子。”
    她父亲也说过这些话。
    说会像对待自己的女儿一样,对待他亡故部族的孩子。
    但柯林六岁就得天花死了。
    卢艺一直睡在杂货房。
    尹一琳九岁时,被当作戚大小姐拐走,至今杏无音讯。
    而左科,也逃不过十二岁就嫁人的命运。
    但她不想嫁人,她想成为飞骑,想像她父亲一样,穿着银白色的甲胄,在空中驭枪杀敌。
    哪怕最后也同他一样,与一匹勇猛又美丽的飞马,共坠深渊呢。
    也比嫁给一个市井村夫,让自己的后人,一遍一遍重复伴侍的命运强。
    小伴侍九岁起,就为目标做着准备。
    她用不穿裙子,换来了旁听大小姐骑术和枪术课的资格,并求灶头劈了一根细长的柴火棍,在夜深人静时,偷偷在后山树林练习。
    那时,她又矮又瘦,轻得像根火柴,不敢骑小天马驹。
    就拿府里的猪狗当马骑,时常摔得满脸淤青,惹得戚不摇大笑不止。
    十一岁时,她有了练枪的同伴,是江长工的大儿子江城。
    大了左科一岁,细高瘦的身条下垂眼,个性肺腆,见谁都喜欢咬嘴唇。
    “爹说,军饷不用交税。”男孩咬嘴,“而且还有肉吃。”
    “只有飞骑才有肉吃,步兵跟我们一样,都吃野菜。”
    "你怎么知道?”
    “我爹说的。”左科骄傲地场头,“小时候,我爹还抱我上过一次他的飞马呢,飞起来时,好像一下就把城池推远了,这片树林就像后院种的一排葱似的,但星星都放大了,比整个戚府还大,上面粘着糖人,伸手就能够到,就算有一天没肉吃了,也能去星星上,用糖稀填满肚子。”
    “你骗人!”江城涨红着脸,“飞骑军令晚上不允许骑马,你爹怎么可能带你去星星上吃糖!”
    “我没有!我就是飞上去了,这是我们飞骑的秘密,你这种步兵不懂,以后也不会看到!”
    “步兵怎么了!你还不是飞骑呢!你连飞马都没有,算什么飞骑!”
    两个孩童怒目而视。
    半晌,左科扭头跑出树林,此后几天,再没来练枪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四天后,左科十二岁生日。
    当她对戚不摇说,自己想应征三个月后的军丁征试,成为飞马骑兵时,前一刻还貌似慷慨的大小姐,笑得束带都要裂开了。
    “飞马骑兵,首先你得有一匹飞马,像月光这样。”
    月光是威不摇的马。
    依照戚家饲马传统,精心甄选于小主七岁时,与她一同长大,将成为她订亲之日的见证。
    并会在其出嫁后,被赠予一名飞马骑兵,作为战马,回归战场。
    月光饲育在独立的厩,吃燕麦喝羊奶长大,蹄子粉红,干净得像块玉。
    但成不摇依旧很少碰她,直到她听闻左科的理想,才第一次欣欣然靠在月光身上,手里端着一支大月花。
    “否则,你就只能骑在狗身上,挥舞你的短枪了。”戚不摇摸着脖子上的黑珍珠,“可惜了,大燹没有狗骑兵的兵种,不然你肯定会当上将军。”
    左科满脸通红,“那我怎样才能得到一匹飞马?”
    “买。”大小姐说道。
    “你能卖给我吗?”
    “能,但很贵。”戚不摇掉着花想了想,“大概要三千贝!”
    左科吃了一惊。
    三千贝,等她筹够了三千贝,她的儿子也该到了征军的年纪了。
    “我凑不了那么多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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