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9章 兄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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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了博美人一笑,楚天阔种了十里梅花。
    梅花香自苦寒来,而这绚烂的三角梅,开的正艳。
    比花儿还要艳丽的,正是侯小梅的笑容。
    看女人那么开心的笑,楚天阔的心里别说有多美了!
    两个人拥抱在一起,在浪漫的春天里。
    他们相拥的地方,正是在一株金心双色三角梅下面。
    金心双色三角梅,花、叶皆美,花色变化不定,有白色,有玫瑰红色,有艳红色,三种颜色来回变化,或玫红多白少,或白多玫红少,或是开全白,或开全红。
    而这一株双色三角梅,开的却是最难得的半白半红!
    一花双色,奇美如此!
    风情缱绻!缱绻风情!
    温存了一会儿,侯小梅忽地推开了怀中的男人,脸色微红。
    “哎呀!这还在大路上呢!”
    楚天阔则坏笑着,“怎么着,皇后娘娘还害羞了呀!哈哈!”
    “去你的!”
    “那行,等回家再收拾你!”
    “我还要收拾你哩!”
    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,走了半天,才忘记桑塔纳还在后面,可楚天阔决定不回去开车了,索性就走回家,明天再来开车,反正也丢不了。
    荒山基地方圆几公里内,谁不知道楚天阔的车牌号?
    那辆破旧的桑塔纳,似乎都成了他的标志。
    回到家,怜怜和小重生还没有放学回来。
    楚天阔猴急的想欢乐欢乐,可侯小梅却着急给孩子们做饭,撅着嘴把楚天阔推向了一旁。
    楚天阔只好憋了回去,到厨房里帮着打打下手,洗了几个蘑菇,准备做个小鸡炖蘑菇。
    收拾好饭菜,侯小梅又忙着收拾自己的行李,一回到家,她的眼睛里就有干不完的活儿。
    “哟,买了本什么书呀?”
    楚天阔见侯小梅正往书架上放一本书,随口问道。
    侯小梅把那本诗集递过来,“还什么书呢,拿,你看看,给你你能看得懂吗?我看你都快变成大老粗了。”
    楚天阔“嘿嘿”一笑,“大老粗也挺好的呀,有人就喜欢大老粗!”
    侯小梅听出其中意味,脸色一红,娇嗔道:“去,竟是些不正经的!好好看看这书吧,诗集!”
    《年轻的风》
    楚天阔一见到这名字,立即想起了作者,不就是诗人汪国真吗?
    对对,这个年代,正是汪国真大火的时候!
    楚天阔看着书的封面,并没有掀开,认真的说道:“嗯,不错!没有比脚更长的路,没有比人更高的山!”
    侯小梅大吃一惊,停下了手中的动作,迟疑的看着男人。
    “什么,你竟然知道这句诗?我就是从这句诗喜欢上汪国真的!天阔,你什么时候也读诗了?我可从没见过你拿起诗集啊!”
    “哈哈,有什么大惊小怪的!不就是一句诗嘛!这有什么难的?我会的多着呢?”
    侯小梅双手抱臂,像是刚发现了一件稀世珍宝,“说吧,你还会啥?”
    楚天阔故意摇头晃脑的吟起诗来。
    “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,既然选择了远方,便只顾风雨兼程……”
    “我们要浪迹天涯,跌倒是一次纪念,纪念是一朵温馨的花……”
    “只要明天还在,我就不会悲哀,冬雪终会慢慢融化,春雷定将滚滚而来……”
    侯小梅惊呆了。
    “想不到啊想不到,楚天阔,你竟然背着我读诗!”
    楚天阔做出一脸无辜的样子。
    其实像汪国真写得这些诗,都是比较浅显直白的,讲了一些道理,说了一些情感,将千百年来的各种至理名言,以押韵分行的形式更浅白地表达出来。
    不过,好在他的诗句在主题上积极向上、昂扬而又超脱,其着眼点是生活的导向实践,并从中略加深化,拿出一些人所共知的哲理。
    汪国真的诗简短而寓意明晰,十分适宜抄录与赠与,即使就阅读来说,也最适宜大众毫不费力的在小块而闲暇时间得到心情舒畅的快感。
    原来侯小梅也喜欢这样的诗句!
    看来她很认同那种超然、豁达、平易、恬淡的人生态度。
    其实这种人生态度,实际就是对中国自宋元以来传统诗歌那种豁达、飘逸、潇洒、超脱的人生哲学的创造性转化。
    不过,在楚天阔看来,这些诗句还是缺少诗人面对世界独特的感悟,缺少一些,嗯,厚度。
    当然,这些话他可不能对侯小梅说。
    此时的侯小梅,估计成了汪国真的小迷妹,如果楚天阔胆敢贬低她的偶像,那不是找死嘛!
    不过,汪国真的诗不应该是大中学生喜欢的嘛,怎么中年妇女也喜欢起来了?
    看来还是当诗人好!万千少女喜欢你。
    楚天阔举手道:“好好好,我以后再也不背着你读诗啦!”
    虽然对汪国真了解一些,而且对于诗词也有些研究,可他根本不想当个诗人!
    靠着后世的记忆,在这个年代吟诗作赋,肯定也能赚个满堂喝彩,等大红大紫,再赚个盆满钵满!可楚天阔不想这样。
    他还是老老实实做个卖饲料的好。
    两口子正聊着天呢,外面忽然进来一个人。
    人未到,声先到。
    “谁呀,天阔吗?你都会读诗啦?”
    一听这粗犷的声音,楚天阔就知道是废品回收站的站长孟宪宇来啦。
    “嘿,孟哥,你怎么来了?”
    孟宪宇把手里的两只叫花鸡放到桌上,他每次来都必然带两只亲手制作的叫花鸡,香气袭人。
    “这不是专门来听你读诗的嘛!”
    侯小梅接过叫花鸡,笑道:“孟哥,别听天阔瞎吹啦!你先做啊,我去泡壶茶!”
    “孟哥,什么事?”
    楚天阔有阵子没见孟宪宇了,不过看他的表情,应该也没什么大事,难道是想来找他喝酒了?还是要提娃娃亲了?
    有一次喝酒,兴许是喝的有点多,孟宪宇开玩笑的说:“我看我家那个捣蛋小子孟庆河,和你家怜怜还挺般配哩,长大了两个人能不能走到一块呀?那咱们可就是亲家了啊!”
    楚天阔还真怕他正式提出娃娃亲来,毕竟孩子们感情的事,等长大了谁知道呢!
    “黑天兄弟让刀疤捎过话来,说他在京都办个小型演唱会,让咱们两个去听听,好久不见,也聚一聚,你有没有时间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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