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7 章 第 7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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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按照宋恂的想法,瑶水大队连电都没通,想要引进这么大规模的机械化养猪场,纯属无稽之谈。
    当然,也不是不能用柴油发电机,但他们并不是农机所的唯一选择。
    这里没通电,人家可以选择其他通了电的生产队,没必要额外增加柴油成本。
    至于他为什么不在最开始就提醒大家电力问题,实在是无奈之举。
    一方面他要解释清楚电力对于机械化的重要性。
    另一方面,他需要利用这个机会,让大家对他有一个具体认知,以便快速融入当地生活。
    于满仓不怎么在意地挥挥手说:“小宋同志,你还是不了解咱们农村的情况。除非农科院想把养猪场建在公社,不然,像咱们这样的生产队,都是没通电的。”
    他们还指望,通过修建这个养猪场,让公社供电所给队里拉电线呢。
    到时候养猪场有了,电灯有了,连卡车和拖拉机也有了。
    那可真是做梦都不敢想的好日子!
    项英雄接话道:“其实,也有通电的。不过人家跟咱这种半渔半农的生产队不一样,耕的都是肥田,哪里舍得拿出那么大一片地盖猪圈哩!”
    这些年“以粮为纲”,水产啊猪啊什么的,都得给粮食让路。
    一些像他们这样的渔业生产队,早就响应号召围海造田了。
    所以,那些有肥田的生产队,绝不可能为了办养猪场,把耕地让出来。
    哪怕队里同意,县里也不会同意。
    宋恂确实对农村不了解,所以他说了对机械化的推测后,就没再发言。听他们商量了半天,仍是没什么具体举措,便起身告辞了。
    郑铁奎跟了出来,打算送他回大瓦房。
    宋恂摆手让他回去。
    大白天的,他认识路,有啥可送的。
    “哈哈,我不乐意在里面呆着。”郑铁奎推着宋恂往前走,“整天为了一个弄不到手的养猪场开会,让人跟着上火!”
    宋恂瞥他一眼,见他不像是开玩笑,便问:“我看大家的热情都挺高的,你怎么还唱上反调了?”
    “其实我们都知道这件事能办成的可能性不大,但是为了化工厂,也得试试呀!”
    怎么又冒出一个化工厂?
    郑铁奎笑着跟他解释:“我们管各家的茅房叫化工厂,沤出来的肥就是化肥,嘿嘿。大家这么热心盖这个万头养猪场,也是看中了那数不尽的粪肥,粪肥对庄稼太重要了。”
    宋恂失笑:“还挺贴切的。不过,队里不是已经有个养猪场了嘛,三百多头猪的‘化肥’,还不够用的?”
    “嗐,差得远呢!养猪场的猪粪不够,我们就得用小鱼小虾沤肥,或者去公社和县城买肥,反正那边地少人多。那些大单位的厕所,早被各生产队瓜分了。我们队长在公社的茬子硬,捞到了公社大院和小学的厕所。就这样,肥还不够呢!”
    宋恂:“……”
    这真是他完全陌生的领域,受教了。
    两人进行着一场气味很冲的谈话,刚绕过补网队所在的一片沙滩,宋恂就被身边人撞了下胳膊。
    “有人喊你呢!”郑铁奎向斜后方示意。
    宋恂意外地回头看去,却见一个系着围裙的麻花辫姑娘气喘吁吁地追了过来。
    “你是宋恂吗?”麻花辫在他们跟前站定,小心翼翼地问。
    宋恂点头:“你好。”
    “宋恂哥!好久没见了,还记得我吗?”
    宋恂:“……”
    他还真不记得自己在这边有很久没见的熟人。
    麻花辫见他眼里满是陌生和疑惑,赶紧把套袖和竹斗笠脱下来。
    “这样呢?想起来了吗?”话里还带着点嗔怪。
    宋恂:“……”
    没有。
    一旁的郑铁奎帮他解围,主动介绍:“这是从北京来的知青,李英英。李知青来插队以后在队里人员很好,大家都乐意帮她干活。”
    李英英像是没听出这话里暗含的讥诮,冲他笑了笑:“铁奎同志也帮我锄过草,我心里都记着大家对我的好呢!”
    郑铁奎嘴唇翕动了一下,不再跟她说话。
    他对李英英的感觉很复杂。
    说她好吧,她干活慢,还总让队里的小伙子们帮忙。
    说她坏吧,人家一直都大大方方的,有人帮着干活,她从不推辞,但也没像某些知青似的,为了找个长期粮票,就跟社员谈对象,甚至结婚。
    他也去帮着干过活,献过殷勤。不过,除了听到好几箩筐的感激话漂亮话,啥也没得着。
    他不是傻子,看明白这姑娘不想在农村找对象,也就不再往前凑了。
    不过,他不往前凑,自然有其他人乐意帮忙。
    去年,不知她走了谁的门路,被调去了补网队,除了抢收时,如今已经很少下地了。
    宋恂正在努力从记忆里寻找李英英这个人。
    他上初中前在北京生活过,对方很可能是他的同学、邻居或父母朋友家的孩子。
    但是,让他将面前的成年人跟记忆中的小孩子对上号,实属难为人了。
    李英英嗔怒似的揶揄:“你忘啦?那会儿咱们两家在大院里住得不远,我妈去帮孟阿姨量尺寸做衣裳的时候,经常带着我。你怕我打扰大人谈事情,就总是给我塞零嘴,带我去院子里玩。”
    提起做衣裳的事,宋恂有了些印象。
    他妈年轻时,有段时间确实特别爱做衣裳,家里经常来一些阿姨,跟她商量衣裳料子和款式什么的。
    他有时会被抓壮丁,替她招待那些阿姨带来的孩子。
    “那咱们确实很久没见了,那时你还在上小学吧?一晃都这么大了。”
    宋恂当年也只是小学生而已,李英英看上去没比他小多少。
    他甚至疑惑,对方是怎么通过小时候的模糊记忆,准确认出他的……
    “是呀!一晃十多年过去了!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,刚才见你觉得眼熟,我就追过来了。”李英英不好意思地笑道,“有些莽撞了,宋恂哥,你别介意啊!就是离家太久,好长时间没见到亲人,一时有些激动了。”
    这番话还是很能触动宋恂的,女同志孤身在异乡插队确实不容易。而且看她的状态,日子或许有些拮据。
    只是,瞟到对方的腼腆微笑后,不知怎的,突然觉得有些怪异的眼熟。
    居然有点像那个戏很多的项小毛……
    宋恂迟疑两秒后,面色如常地关心:“你来插队几年了?”
    “四年了!高中刚毕业就来了咱们大队,跟社员们都处成熟人了。”
    李英英看了眼日头说:“宋恂哥,我就是来跟你打声招呼的,还得赶紧回去上工呢。我对这里很熟的,你要是需要帮忙,千万别客气,可以到知青点找我。毕竟异乡见乡党,格外亲热嘛!”
    闻言,连郑铁奎的表情都有些许微妙,而当事人宋恂却只神色自若地礼貌道谢。
    李英英并不在意,垂眸笑了一下,就跟他们挥挥手,向补网队所在的仓库跑去。
    她心里想的是,今天暂时先这样吧,多谈反而不美。
    四年都等过来了,不急在一时。
    想到这四年的插队生活,李英英真是逼着自己把苦水往肚子里咽。
    她的上辈子虽谈不上大富大贵,但也是出门有司机,回家有保姆的。
    没想到,侥天之幸重活一回,却要遭这份罪。
    思及此,她不禁又自虐似的记起了重生前的最后一天。
    那天,她陪着第二任丈夫招待一个重要客户,这个客户谈下来,就能给自家公司挣到一丝喘息的机会。
    对方是个很难缠的角色,仿佛天老大他老二,十分傲慢刻薄,对女人也没有任何风度可言。她跟着丈夫赔笑脸,惹了一肚子气没处撒。
    可是,当他们在酒店走廊里偶遇被簇拥的宋恂时,那个客户甩下他们夫妻,腆着脸殷勤地凑上去,却被对方的秘书拦住了。
    她当时也不知是怎么想的,一时冲动,就跑过去对宋恂说了刚才说过的那番话。
    中年宋恂和青年宋恂,给出的反应几乎一模一样。
    真的对她没什么印象。
    不过,兴许是顾念她是母亲的故人之女,抑或是看出了她跟丈夫的窘迫,宋恂并没有给她难堪,客气地询问了几句她的近况,才带着人匆匆离开。
    后来的宴请还算顺利,只是总被客户有意无意地问及她与宋恂的关系。
    她被问得烦了,只能含糊其辞,给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答案。
    眼瞅着快要编不下去时,还是酒店方面替宋恂送进来的一瓶酒,帮她化解了尴尬。
    时至今日,她仍记得当时的那种心情。
    有些得意,还有些许羞愧。
    他们其实跟陌生人没什么区别,她所说的小时候的那些事,只是母亲在电视上看到宋恂后,跟她回忆感慨的。
    她本人没有任何印象。
    宋恂会这样安排,多半是因为自己提及了他母亲年轻时的一些过往。
    可是对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的事,却给她家的公司争取到一个转机。
    当天晚上,拿到大单的丈夫难得地没去找那个女大学生,乖乖跟她回了家。
    可是嘴里说的却是撺掇她去找宋恂拉关系的话。
    临睡前,看着这个被酒色掏空的男人,她自嘲地想,自己的运气和看男人的眼光,真的不怎么样,一个二个竟然都是这种货色。
    她要是真的搭上了宋恂,还有这狗男人什么事?
    所以当她再次醒来,意外发现自己重回十八岁后,她理所当然地觉得,这次重来必然与突然出现的宋恂有关!
    老天送给她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!
    于是,面对咄咄逼人的继兄继妹,她选择了与上辈子完全不同的路——想办法要来家里的大半钱财和粮票,主动下乡了。
    她去了母亲念叨过的,宋恂曾经呆过的渔村。
    就在她等得快要以为自己记忆错乱时,宋恂终于来了!
    *
    宋恂对于李英英的离奇经历一无所知,他心里惦记的是赶紧回家填饱肚子。
    早上玉米饼子棒面粥,中午只吃了两个窝头,本质上都是同一种粮食,而且没吃饱。
    吴科学跟他待遇相同,中午也是窝头。他现在已经对农村的伙食不抱什么期望了,能吃饱就得了。
    甭管宋恂多着急回家吃饭,他都磨磨蹭蹭地坠在后面。
    距离院门还有几步远的时候,他却突然夸张地嗅了嗅鼻子,然后“噌”地一下,窜到了宋恂前面,先一步跑进院子。
    “快进来,晚上有好吃的了!”
    吴科学的鼻子没错,晚饭确实准备得很丰盛。
    项前进从炉灶里扒拉出几个黑乎乎的东西,显摆道:“宋哥,吴哥,给你们尝尝我的手艺!赶紧关门,别让外面的人闻到味儿!”
    宋恂回身将堂屋的大门关上。
    他已经闻出来了,空气里混合着鸡肉的咸香和红薯的甜香。
    被这香味刺激的,两人相继咽了口唾沫。肚子也十分应景地咕咕了两声。
    “你哪儿来的鸡?”宋恂吃了口红薯,又盯着他将烤好的鸡肉从焦黑的叶子里剥出来。
    “不是隔壁的就是在公社买的呗。”吴科学示意他看向灶间,“我看到门口放着一袋子粮食。”
    这小子今天肯定去公社买粮了。
    项前进闷头鼓捣那只鸡,专心得好似根本没听见他们的问话。
    “吃吧,早上和中午都没发挥好,晚上这顿让你们看看我的本事!”项前进忍着嘴馋,将两个鸡大腿拆下来,递给两位金主。
    宋恂指向旁边的板凳,示意:“你也坐下一起吃吧。”
    这小子怎么还客气上了……
    项前进砸吧砸吧嘴,口是心非道:“我不饿,你们先吃。炉灶里还有一只呢!你们吃剩了我再吃!怎么样,好吃吧?”
    确实挺好吃的,宋恂没有吝啬夸奖。
    “没想到你小子手艺还挺不错的。”吴科学吃美了,财大气粗道,“以后就按照这个水平做饭!没钱了管我们要!”
    这些年,为了一饱口腹之欲,他基本没存下什么钱,那点工资全变成肥膘了。
    项前进保证道:“宋哥,吴哥,你们放心,虽然不能顿顿吃肉吧,但我保管让你们一礼拜吃上一顿。明天早上我赶海去,弄点蛤蜊螃蟹什么的,给你们尝尝鲜。”
    吴科学刚想表示满意,却听院外一阵喧哗。
    “外面吵吵什么呢?怎么又哭又骂的?”他起身跑过去,即便听不太懂土话,也要将耳朵贴到门板上听热闹。
    他听了好半晌才坐回饭桌前,吭哧吭哧将鸡腿干掉了,木着脸说:“好像是谁家的鸡丢了。”
    宋恂瞅瞅面前的鸡骨头:“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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